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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创业问答>企业重组、合并、分立,是否需要重新核定资质?

企业重组、合并、分立,是否需要重新核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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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4 16:34 我要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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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子里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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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的规定,下列类型的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申请资质证书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审批手续,经审核净资产和注册人员等指标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直接进行证书变更。

1)企业吸收合并

2)企业新设合并

3)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

4)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

5)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

6)企业外资退出

在重组、合并、分立等过程中,所涉企业如果注册在两个或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资质转出企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资质转入企业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初审。

上述情形以外的建设工程企业重组、合并、分立,企业申请办理资质的,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进行核定。

2021-03-04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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