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日开始公司注册认缴制,再此之前都是实缴制,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10万元、一人有限公司是3万元,需要由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证明,认缴制下全部取消,降低了创业者门槛和压力。
认缴制又叫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工商局的营业执照只登记公司所有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强制要求提交验资报告,注册公司时将认定的注册资本设定一个期限分段缴清,不需要一开始就缴全。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以及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由上可知,虽然公司注册取消了实缴制,但并不是所有的行业都实施认缴制,像金融、保险、银行、学校等还是需要实缴,且在认缴制下股东仍应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注册资本实缴时间要求按期足额缴纳其所认缴的出资,否则除需足额缴纳外,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以及罚款。"